北京科卓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电 话:010-56370730 010-56370731 010-56370732 传 真:010-56370730-5 E-mail:kezotest@163.com 地 址: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17号15A
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
一 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
引用标准: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/139-2007
二 国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注:位于广西壮族自制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和贵州省的燃煤锅炉执行该限值
注:自2014年7月1日起,新建锅炉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
注:重点地区锅炉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
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、时间,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。
引用文件: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 GB 13271-2014